
瑶 族
西双版纳的瑶族,主要分布在勐腊县,共有10958人。瑶族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瑶语支。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古代曾使用过“刻木记事”(又称“木契”,瑶语叫“打木烙”)。长期以来,瑶族人民中形成了一种“火塘传授,父传子受”的学习方法,用汉字瑶语读法进行宗教活动和记歌谣,传说故事,等等。并有一种汉字谣语读法的文字,用以刻碑文、抄经书、记家谱、写书信等。在本民族内部互写书信,多用于“七律”形式,不用白话文。
解放前,由于瑶族均分散居住在山区,各受周围居住民族的影响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有的早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本民族内部已明显地出现阶级分化,产生了部份地主和富农。但各地区土地占有形式和封建剥削的形式也各有不同。比如,就整个云南来讲,一部分瑶族居住在土司统治区,其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当地各民族大体一致另一部份居住在边沿的山区,则多受外族领主、山主或地主的统治剥削,瑶族内部的统治者占有的土地很少。居住在西双版纳的瑶族,耕地、水源、山林都属于附近的汉、壮、彝、傣等地主、土司占有,瑶族被沦为他族地主、土司的佃农。这样,当地瑶族地主、富农就缺少奴役本民族人民的经济基础,封建领主的产生便受到一定的限制。部分地区虽然已产生剥削。但往往是少数家族长和村寨头人在原始协作和传统习惯的掩护下,向家族成员及村寨成员进行一些特权剥削。生产资料的占有,除耕畜、农具、水田私有外,大片荒山及森林为村寨成员共同占有,可以自由号占和开垦使用。
解放前,居住在西双版纳的瑶族内部,还残存着一种古老的社会组织形式。瑶族村寨一般不允许他族杂居,由他寨迁来“入从”的瑶族,要缴费,每人3-5元,款额不限定,这部分收入专供搞迷信活动用。寨内有寨有老,并没有分管监督寨内成员遵守寨内规规约;负责搞迷信和负责为寨内办理公共事宜时专办伙的“三头目”。寨老和“三头目”是采取民选神定的办法“选举”产生的。一般是每年二月初余“选举”(寡妇和未婚男子不是参加),三月初三由神定。寨老和“三头目”在一年的任期内,如果寨内人畜平安无事,可连“选”连任。要是在任期内寨内有10岁左右男童的人家要求“渡戒”,则由寨内“三头月”出面,或者由要求“渡戒”的男童的父母另选择会扩迷信的老人出面,主持一年一度的“渡戒”(一般在冬春季节)。当地的习惯是:人生下来不经过“渡戒”,等于是块生肉,神不承认,也没有社会地方。只有经过“渡戒”,神才承认,在社会上才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