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举行婚礼的时间,也和傣族一样,只能在开门节(傣历十二月十五日)以后才能举行,举行婚礼的方法,往往依地域的不同而异。
布朗族主要聚居地布朗山区的布朗族,婚礼十分特别,从恋爱到完婚,要经过“甘伯”、“甘内木”、“甘教特”三个阶段。要举行三种不同形式的婚礼,需经历几年的时间才能真正完婚。
“甘伯”是一种类似汉族定婚的简单仪式,一般在女方父母由下男方媒人送去的礼物,应允儿女婚事后举行。举行“甘伯”仪式时,准备作新郎的伙子,在几个亲朋好友的陪同下,带上一筒茶叶、一壶米酒、一包旱烟、一包盐巴、一包米饭、一包小菜,亲自登上女方的竹楼,向未来的岳父母表白自己和姑娘的爱情有关系和愿当女婿的心愿。女方父母,将礼物分送纪念品本家族的长辈,公布女儿和伙子的关系。从此,伙子便可与姑娘同床共宿,夜来朝去,但不参与女方的任何家庭事务和生产劳动,也不在女方家中进餐。
“甘内木”是一次较为隆重的仪式,一般在男女同居一年后举行。“甘内木”有如汉族的成婚仪式,男女双方如条件允许都要杀猪,备办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和寨内乡亲。举行仪式的头天,新郎新娘一起送一包旱烟和礼钱给达曼,由达曼在寨内宣布××和××于次日举行婚礼。第二天,即宰猪设宴,并向寨内所有住户各送一小块猪肉,表示宴请。举行婚礼时,男方要蒸一甑掺有猪心、猪肝的米饭招待全村儿童,祈求神灵站新婚夫妇尽快生儿育女。举行过这次仪式后,夫妻仍然只有夜间会面同宿。白天,丈夫回自家干活。如遇妻子歇田歇地,两人可在田地里食宿。但不能在女方家中进餐。这期间若生儿女,属女方“卡滚”(家族)成员,由女方抚养。这种生活形式,学者们称其为望门居。
“甘教特”是一次夫妻俩人从望门居改为从夫居的婚礼,一般在过了3年望门居生活后举行。举行“甘教特”仪式要择吉日,选好日子以后,男方宰猪设宴,由亲友前往女方家中迎接新郎、新娘,女方也由几个亲友送亲。女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赠送陪嫁物品,常见的陪嫁物品有衣物、农具、铁锅或一蓬竹子、一片茶园。送猪、牛者亦有,但极少。陪嫁物品,由送亲人员一一点交男方父母,若遇夫妻离异,应由男方一一送还。这次宴请,仅限于家庭成员及亲友,但仍要给寨内各户送少许猪肉。头等过这次仪式后,姑娘方算正式出嫁,子女归入男方的“卡滚”(家族)。
居住在打洛镇曼夕一带的布朗族,既有从妻居者,也有从夫居者,婚礼只举行一次。举行婚礼时,送一只鸡和一个猪头纪念品达曼。新郎、新娘在达曼带领下,以酒、肉、饭供祭寨心,向寨神禀告俩人已结为夫妇;又到佛寺内拜一趟佛,然后举行婚宴。从妻居的夫妻,应先到夫家赴宴,新娘带上婆婆赠送的裤子(裙子),与新郎返回娘家,将女方母亲赠送的上衣与婆婆送的裤子(裙子)摆在一起作为结婚证物保存;如果是从夫居,则先在女方家进餐,新郎带上岳母赠送的裤子与妻子返家,将裤子和母亲赠送的上衣摆在一起,作为结婚证物保存。结婚时的被盖,男女方各制一套。若后发生离异,各带走各的被盖和结婚证物。
布朗族结婚、离婚自由,但离异者不多。夫妻不合即分居,经劝解不合者便可离婚。以往离婚时,请证人作证,夫妻共持一根蜡条,从中剪断,就算解除了婚姻关系。解放后尊遵从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