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傣族青年男女,在婚前有相当充分的社交自由,男女社交恋爱,傣语称为“约骚”,当地汉族称为“串姑娘”。这种“约骚”的场合和方式都很多,一般是,当晚饭之余,夜幕徐徐降临的时候,村寨四周的夜来香,散发出阵阵芳香,姑娘们来到村寨广场上,燃起篝火,纺织棉线,并且在自己的的身边准备了一个小凳子,专等小伙子的到来。这时,三五成群的小伙子,有的吹着竹笛,有的弹着琴,肩披新毯子,萧洒大方,悠然自若地来到姑娘们的身边,在嗡嗡的纺车声中、悠扬的笛琴声里,男女青年互诉情思,互表情意。如果姑娘不喜欢来串的小伙子,纺车就会发出“噼噼啪啪”没有节奏的噪音,这时,小伙子就要知趣地离去,另去寻找其他姑娘;如果纺车能伴随着悠扬的笛声和琴声,发出有节奏的声音,就是姑娘有情意了,小伙子就可以慢慢地坐到姑娘身边的小凳子上,继续和姑娘说笑、调情,两人越说越靠近,最后,小伙子就把毯子的一半披在姑娘的身上,两人侃侃而谈,彼此倾吐爱慕之情。
饶有风趣的是,买卖鸡肉找对象。每当傣族新年或其他节日到来的时候,姑娘们便把自己养的肥鸡杀了,放上香茅草、姜、蒜、葱等作料烧炖,制作成一种美味佳肴,然后盛在一个盆里,拿到集市上去卖,等候自己喜欢的小伙子来买。如果来买鸡肉的小伙子姑娘不喜欢,开始问价时,姑娘会说“吃了再算”,吃后姑娘会加倍要钱。如果姑娘喜欢来买鸡肉的小伙子,当两人的目光相遇时,姑娘就会含羞的把头低下,小伙子便问道:“农呃农(妹妹),您做的鸡肉怎么会这样香,您放的是凤凰山上的青辣椒、孔雀湖里的盐、芳草园里的香茅草吧?是不是哪位客人事先预定的?”姑娘会摇头微笑说:“岩龙呃,岩龙(哥哥),这鸡肉放的是邮普通的香茅草、最普通的青辣椒和盐巴,只不过加上了我的一颗炽热的心罢了。如果岩龙不嫌弃的话,就请来尝尝吧。”姑娘说着就会把凳子递给小伙子,让他坐在自己的身边。小伙子就会进一步说:“我们傣家有句俗话:‘一起吃才香,一起抬才轻’,来,我们一起吃,鸡,肉才会更香。”姑娘对答:“我们傣家也有句俗话:‘放开来吃才香甜,放开来做才利索’,这里人多嘴杂,干脆我们抬到林子里去吃,那里又凉快,又安静。”这样,两人就把鸡肉拿到林子里或僻静处,借机倾诉衷肠,互吐爱幕之情。
丢包是男女青年交际和选择对象的传统方式。每逢傣历新年,岩冒与依少穿着漂亮的衣服,在广场或开阔的空地上,分别由岩冒和依少带领(小伙子和姑娘的带头人),各站一边,相距二三十米,互抛菱形布包,开始是乱掷,无固定对象,你来我往,经过数次投掷后,对象渐渐明确,意有所属,掷有所意,便有意接近谈笑,有的青年男子还将首饰什物之类装入包内,有意投给自己的意中人,女方接到包后,有意回避于僻静之处,小伙子便紧跟而去。
每当金秋季节,山上的野果子成熟之际,姑娘们就相约到野外“金麻颠”(吃枣子),小伙子也会相约到山上“金麻改”(吃荔枝),借机和姑娘们相遇,唱情歌。一般来说,小伙子先开腔问姑娘,歌词大意是:“姑娘呀,姑娘!您像一朵盛在金湖里的千瓣莲花,香气袭人,我多么想变作一只蜜蜂,在花瓣上把蜜采,但顾虑在罗网紧紧地缠着我,我不知道这朵花是否有别的蜜蜂飞来先尝。”如果姑娘喜欢小伙子,就会即兴和歌:“岩龙呃,岩龙!我不是什么千瓣莲花,而是路边的一棵小草,假若硬要把我说成花,”那也只是含苞待放的小花,没有哪一只蜜蜂肯来赏脸。如果岩龙不嫌弃,请到我家竹楼再相见。”这样,双方就算有情意了。
经过各种社交活动,如果恋爱成功了,各自就会先告诉自己的父母。只要子女喜欢,一般父母都会支持的。这时,男方父母就托人到女方家里说亲,最合适的媒人,是舅父和姨母,当媒人来说亲的时候,姑娘的父母会说:“鸭蛋鸡抱,我们的女儿,人家的子孙,还要问问家庭亲戚哩!你们以后再来问好了。”这样,就有几分意思了。到时,男方的族长就会托媒前去说亲,女方父母不发言,由族长、头人(村长)答话。问是否真诚相爱,上门几年,如何筹办婚事,宴请亲朋好友。媒人代表男方一一答复,女方族长和亲戚同意就算决定了。当晚便由媒人等送新郎去女言家上门,新郎到新娘家后,举行过“拴线”礼就算成婚了。
婚后从妻居,上门入赘,这是傣家人历来的习惯。一般是从结婚那天起,先在女方家里住3年,然后经女方家里同意,丈夫带妻子回自己家里住3年,又回妻子家住3年,这就是“三比拜,三比马”的意思,如此往复,直到继承一方财产,建立新家庭为止。这种情况现在已改变,上门时间不消3年,只要男方家有困难,征得女方家同意,上门几个月即可带妻子回到自己家里。一般说来,新郎上门没有多久就和妻子搬出来另立门户了。
傣族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贵族例外),上门入赘,比较普遍。在《镇越县志》中,有这样记载:“摆夷尚早婚,大抵十四五岁之子女,即可娶嫁,合配不论行辈,不避血统。主婚不由父母,求婚不假媒妁,彼此有情,只须互敬酒一盅。男子侧用肉一块、酒一壶到女家,只见父母,即为定婚,亦无开八字红庚之举,完全自由恋爱。贵族妇女,亦有经父母示赞同后,始可结婚者。其结婚手续,极为简单,而以平民结婚尤为甚,只须男女互敬酒后,即可到女家住宿,父母兄弟亦不过问。贵族中有多妻制,惟平民则无,除土司聘娶外。大体入赘。”
“傣族婚姻,有绝对自由权,故其离婚亦多,只须男女轻为口角”即认为不能到老,女即回家,另选情郎,亦有离后复合者。惟起意于男方,则男方出重金若干,或牛一尾给女。起意于女者,亦如是办理。其以牛,重农之意,其嫁具衣物,视置何人则何人享有,分毫必较。尤必须具蜡条二对,叭龙给其剪断后,方为合法离弃。傣族的结婚和离婚手续比较简单。离婚,只须互递一条蜡条,就算办完了离婚手续。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只要递给男方一对蜡条,男方接到蜡条后,便立刻收拾自己的行装回本村去。如果一方死去,不论多大年龄,都要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是生者用一棉线绑在死者的棺材上,举行葬礼时,由一老人用刀将线割断,表示生者与死者从此断绝夫妻关系。
过去,上门入赘,女婿是当作劳动力看待的,重活脏活要由他干,家庭担子要由他挑,妻了的兄弟们常说:“我们的姐妹由我们负担养大,现在姑爷来了,该换班了。”因此,有句俗话:“上门的姑爷给人当奴仆。”有些地方,上门规定时间,勐海规定上门的时间起码为14年,多达18年,如果男方未满期限而要求离婚,则要按所差年限受罚,一般是,一年罚一桌酒席,招待女方家族。勐罕上门时,男方要答应头发白了也不再回去,如果中途回去,要负责赔偿女方各项带封建性的损失,每年谷子20挑(每挑合50斤),柴禾1000斤,盖房用的草排1000片等等。由于从妻居的风俗,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有的甚至喜欢生姑娘,因为姑娘可以招女婿上门,家里就不愁没有男劳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