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旅游路线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组织的出境旅游团,路线为:
境外共 晚 天,行程天数的界定住宿夜数为准,国际航班,车船往返目的地的时间应计算在旅游行程天数之内,具体行程以最终接待计划为准。
二、旅游费用共计:
成人收费 元× 人= 元; 小孩收费 元× 人= 元
三、费用说明
(一)常规团队费用包括:
抵离境内当天的住宿和餐饮,出境证件办理费用,一日三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补),三星或三星级以上酒店双人标准间(或三人标准间)<境内二星,境外三星或四星>,国际交通费、门票、导游服务、游船上的人身境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 万人民币)。
(二)常规团队费用不包括:
(除以上条例说明外)境内地面服务费,国内段交通费、境外小费、行李物品的保管费用超重费,行程表上未注明的项目及计划外行程费用,个人消费、自由活动期间的餐费以及因交通延阻、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四、变更及损失
(一)旅游团有 人以上参加方可成行,甲方若有更改人数或更改旅游线路,应不迟于出发前七天通知乙方,如不足七天通知乙方、甲方应赔偿乙方10%的违约金。甲方可延迟或更改旅游线路(参团费用以更改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否则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交费用,但不涉及其他赔偿。如不足七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甲方10%的违约金。
(二)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交通延阻、战争罢工等,乙方有权变更行程,因而超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因此节省的费用应退还甲方。
(三)甲方变更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参加报名团队的旅行,乙方视办理程序收取相应损失费用,具体如下:
1、表格已填,收取10元损失费。
2、以办理出境证件,收取200元损失。
3、出境证件已出,收取500元的损失费,并注销出境证。
4、距出发不足七个工作日或在乙方特别说明三日起后取消,收取个人团款80%。
5、团队出发后,中途擅自离团、退团,费用不退(如餐费、房费、交通费等),并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出境证办出后取消旅行,乙方有权注销该出境证。
五、涉及第三方相关责任
第三方系指在该项旅游事宜中涉及的发证机关、保险公司、增外接待旅行社、饭店、餐厅、同行团友及其他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
(一)对于甲无法控制,乙方与第三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应协助办理,结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证件在乙方控制之下,乙方未尽妥善保管职责,致使证件被盗、遗失,甲方应协助乙方补办手续,由此造成甲方的住宿、餐食、交通等直接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所委托的境外旅行社、餐厅、饭店的安排低于乙方向甲方承诺的标准,乙方不得以第三方所作为推托,应向甲方退还乙方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除非甲方主动要求降低标准。
3、由于乙方委托的境外旅行社、餐厅、饭店的安排高于乙方向甲方承诺的标准,甲方不承担增加的额外费用,除非甲方主动要求提升标准。
4、甲方出境证件有瑕疵,乙方已知而未及时处理或明示甲方,造成甲方不能入境而产生的直接住宿、交通损失应由乙方负担。除非乙方不知情或甲方故意隐满,有关损失由甲方负担。
(二)对于乙方无法控制,甲方与第三方出现下情况,乙方应协助办理,结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在旅行中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及行李物品,如发生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况,应以相关机构(如航空公司、酒店、保险公司)所订立的安全,赔偿条例作为解决的依据,乙方就积极协助处理,但无赔偿责任;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
2、如甲方违反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被罚、拘留、遗返及追究其他刑事、民事责任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自负。乙方应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协助有关机构查明事实。
3、是否发放护照、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的行政权力或主权,甲方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乙方应协助办理,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出境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构拒发出境证或拒绝出入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支付乙方损失费用。
4、团队在境外期间,乙方领队是全团的核心,甲方应服从领队的安排,甲方如不守纪律,有损国家形象的利益的言行,或侮辱,诋毁其他团友及相关人员,致使团队行程无法正常进行,领队有权对其进行劝阻或作令其离团、提前回国等处理,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负。
5、如因有关机构政策的调整原因造成甲方出境证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违反我国及前往国家(地区)的有关规定,携带过量货币和物品,或违禁品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7、甲方必须为自身担保,出境后发生隐藏,潜逃不归团现象,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8、甲方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如系甲方身体原因影响行程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特别条款
甲方双方对出国旅游的具体事宜作以下特别条款,以上合同中的不同部分,以此为准: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按国家旅游局有关法规办理。
1、
2、
3、
八、合同时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自动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